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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中环协《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关于转发中环协《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分类:
协会文件
2024-07-17 1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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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中环协《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

为促进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培养企业诚信意识,引导企业守信经营,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,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依据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开展第十六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转告如下:

一、推荐及申报条件

申报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;

2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;

3、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,近三年均有环保主营业务收入,企业处于非关、停的持续经营状态;

4、一年内(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)未受到各级环境、财税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(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)或失信惩戒;

5、被推荐单位应为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。

二、推荐及申报时间

选择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的企业,应在2024830日前将《关于申请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“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初审”推荐单位的报告》(附件1)、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初审推荐表》(附件2)及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》(附件3)提交到协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组织形式

1.材料收集: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部作为本次工作的对接部门,负责收集企业的申报材料;

2.材料预审:会员部核实申报材料,并联系组织专家安排现场考察;

3.专家审核完毕后,根据专家意见反馈企业并进行推荐盖章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.申报方式: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,拟申报单位可登陆“环保企业信用平台”(www.caepi.org.cn/CreditPlatform/)点击“信用评价申报”,也可登录协会官网(www.caepi.org.cn),在“办事大厅”栏点击“信用评价申报”进入申报系统,未注册企业需首先点击“单位注册”进行注册。

在申报系统中下载空白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》(附件3),认真阅读申报书和申报须知并在线填写申报书,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,本次申报应提交202120222023年度的相关数据。

2.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完成并提交后,自动生成并下载完整的申报书,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加盖公章后(选择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推荐的附推荐表)一并报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。

五、费用及联系方式

选择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的,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推荐工作要求,推荐工作不收取评价费用。为核实申报材料,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相关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。

联系方式:

1.推荐单位: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
联系人:韩玮俊,电话:027-87167501

电子邮箱:hb_hbxh@126.com

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1B5

2.工作开展单位: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
联系人:王伟,电话:010-52806511

电子邮箱:xinyongpingjia@caepi.org.cn
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212

 

 

附件1:《关于申请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“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初审”推荐单位的报告》

附件2: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初审推荐表》

附件3:《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》

 

 

 

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
20247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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